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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人是不是要担全部债务责任

时间:2026.10.0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连带债务人在特定情形下要承担全部债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能要求部分或全部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这意味着,若债权人要求某连带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该债务人不能以自己仅承担部分份额为由拒绝,得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
要是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了自己的份额,其有权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就超出部分进行追偿,同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不过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且,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能向该债务人主张。
举个例子,多个连带债务人共同承担一项债务,有明确的债务总额和各债务人约定的份额比例。若债权人要求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该债务人偿还后,对于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可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总结来说,连带债务人有承担全部债务的可能性,但承担之后可依法进行追偿。如果遇到此类债务纠纷,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共同对一笔债务负责,约定债务份额比例分别为30%、30%、40%。债权人小许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债务,小朱以自己仅应承担30%份额为由拒绝,小许坚持要求其偿还全部。小朱最终偿还了全部债务,对于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小朱向小李和小胡追偿,小李和小胡却以各种理由拒绝。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小许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小朱不能以自己仅应承担部分份额为由拒绝,所以小朱有义务向小许清偿全部债务。
2、小朱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自己份额,其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小李和小胡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他们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小许的权利,小李和小胡对小许的抗辩,可向小朱主张,但他们不能无故拒绝小朱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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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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