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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商业场所摔倒,责任该怎么划分

时间:2026.10.01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242人
律师解析:
老人在商业场所摔倒,责任划分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商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要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场所内人员安全。要是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像地面湿滑没设警示标志、通道有障碍物等,导致老人摔倒,经营者、管理者要担侵权责任。比如商场清洁完地面没放“小心地滑”标识,老人滑倒受伤,商场就得负责。
老人自身有过错也会影响责任划分。比如老人无视警示标志,在禁止通行区域摔倒,自己要担一定责任。还有老人因自身疾病突发、行动不便摔倒,且商业场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商业场所可能不用担责。
要是摔倒是第三人行为导致,第三人要担侵权责任;若经营者、管理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通常责任划分要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老人可以和商业场所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老人可收集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位老人,在某商场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商场称已在地面清洁后放置了“小心地滑”标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担责。但小朱表示并未看到警示标志,认为商场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商场指出小朱可能因自身行动不便才摔倒,自身也有过错。双方就责任划分及赔偿事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商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商场确实未放置警示标志导致小朱摔倒,商场需承担侵权责任;若已放置,且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而小朱因自身行动不便摔倒,商场可能无需担责。
2、若小朱自身存在无视警示标志等过错,会影响责任划分,其自身要承担一定责任。若摔倒由第三人行为导致,第三人应担责;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小朱可与商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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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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