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有一个孩子,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判定

有一个孩子,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判定

时间:2026.09.3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50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法院判定孩子抚养权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要是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况,子女也可随父亲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想让孩子随自己生活时,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会被优先考虑。要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差不多,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且要求帮忙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也会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考虑其真实意愿。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是支持的。如果直接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刚满3岁,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孩子平时也主要随小朱生活;而小丽经济条件更好,认为自己能给孩子提供更优越的生活。双方僵持不下,都想争取孩子抚养权。此外,小朱担心若孩子判给小丽,小丽工作忙可能无法好好照顾孩子。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可予优先考虑,小朱已做绝育手术符合此情形。且孩子随小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这也是小朱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2、虽然小丽经济条件好,但法院判定抚养权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并非仅考虑经济因素。若小朱能证明小丽因工作忙无法尽到抚养义务,对争取抚养权更有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