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女婿对女儿
继承的财产是否有份,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女儿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继承财产,并且被
继承人没明确说这财产只归女儿一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这财产算
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有份。因为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但要是被继承人在
遗嘱或
赠与合同里确定财产只归女儿,那这就是女儿的
个人财产,女婿没份。
如果女儿是在婚前继承的财产,这属于女儿的
婚前个人财产,女婿同样没份。因为
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延续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女婿对女儿继承的财产有没有份,主要取决于继承时间,以及被继承人有没有明确财产的归属。要是想避免
纠纷,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里明确财产的归属。夫妻双方也可以签订协议,对财产进行约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丽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小丽的丈夫,对这笔财产也有份,而小丽则觉得不一定。双方产生争议。实际上,小丽父亲在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明确该财产只归小丽一人。并且小丽是在与小朱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这笔财产。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小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且被继承人未明确表示该财产仅归小丽一方所有,所以该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有份。
2、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财产只归小丽一方,那么该财产属于小丽的个人财产,小朱无份;若小丽是在婚前继承财产,此财产属于小丽的婚前个人财产,小朱同样无份。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