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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在什么时候可以受理通过

时间:2026.09.2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仲裁受理是有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5天内要做出判断。要是符合受理条件,就应当受理,并且通知当事人;要是不符合,就得书面通知当事人不受理,还要说明理由。
具体来说,仲裁受理得满足这些条件。一是要有仲裁协议,这是仲裁的必要前提。双方得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把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约定。二是要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要明确提出想通过仲裁解决的问题,以及支持这个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三是申请仲裁的事项要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也就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如果仲裁申请符合这些条件,仲裁委员会就会受理。不过要注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还有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是不能仲裁的。要是遇到这些不能仲裁的情况,当事人就得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将提交仲裁解决。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小朱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同时详细说明了违约事实和理由。然而,仲裁委员会却以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书面通知小朱不予受理。小朱认为自己的申请符合条件,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受理需满足一定条件。小朱与小李有仲裁协议,小朱也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关键在于判断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2、若该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且不属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受理小朱的申请。反之,若申请事项不在受理范围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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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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