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诉讼精选解答 > 刑事案件管辖权在公安机关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管辖权在公安机关如何确定

时间:2026.09.2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1018人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管辖权在公安机关的确定原则如下:
地域管辖方面,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含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要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合适,也可由其管辖。
级别管辖方面,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
当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情况下,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若管辖不明确或有争议,有关公安机关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也可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觉得有必要时,能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请求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侦查。
若遇到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当事人可先了解上述原则,若仍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在A地实施盗窃后逃至B地,A地和B地公安机关均欲对该盗窃案进行管辖。A地是犯罪行为发生地,B地是小朱居住地。同时,C地因小朱销赃成为犯罪结果发生地,C地公安机关也主张管辖。三地公安机关就管辖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A地和C地公安机关有管辖权;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B地公安机关也可管辖。
2、对于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若管辖有争议,可先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合肥刑事辩护李小龙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7060 执业6
专长:

刑事辩护、公司经营、诉讼仲裁

优势:

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

15000629693

律师简介:李小龙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擅长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曾办理济南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崔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罗某某合同诈骗案、蔡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鞠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吴某某非法经营及合同诈骗案、王某非法买卖枪支案、王某开设赌场案、吴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李某比特币诈骗案等,办理案件获得取保候审、不起诉及减轻处罚的辩护效果。

更多>
李小龙律师,已执业6年,执业地区为安徽合肥,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经营、诉讼仲裁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00062969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