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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过户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6.09.1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86人
律师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过户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
要是一方把婚前个人房产过户给另一方,没明确约定只归另一方个人所有,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姻存续期的过户行为可能被视作赠与,让双方共同共有。不过,若有书面协议明确该房产仅归受赠方个人所有,那就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若过户的房子是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还有,一方父母过户房子给夫妻双方,没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通常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就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所以,判断婚姻存续期间过户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房产来源、过户性质以及有无明确约定等因素。建议大家在过户房产时,明确约定房产归属,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将自己婚前个人房产过户给小丽,未明确约定只归小丽个人所有。同时,两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丽名下。此外,小朱父母过户一套房子给小朱和小丽,也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一方。小朱认为部分房产应属自己个人财产,而小丽则认为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将婚前个人房产过户给小丽,因未明确约定只归小丽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过户行为可视为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两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子,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3、小朱父母过户房子给小朱和小丽,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一方,通常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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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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