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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发生事故,子女要不要担责

时间:2026.09.10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450人
律师解析:
老人发生事故,子女是否担责要分不同情况。
如果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自身过错在事故中致使他人受损,一般由老人自己承担侵权责任,子女通常不用担责。就像老人在马路上不小心撞伤人,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老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子女没有法定赔偿义务。
要是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子女作为监护人,可能要担责。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是子女尽到了监护职责,能减轻侵权责任。例如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发病时损坏他人财物,子女作为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若子女有过错,导致老人发生事故并造成他人损害,子女也要担责。比如子女没照顾好老人,让老人独自处于危险环境引发事故,子女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子女平时多关注老人状况,尽到监护和照顾义务,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需承担责任。若老人发生事故,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

小胡老人在马路上将小许撞倒致伤,小许要求小胡子女承担赔偿责任。小胡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次事故是其自身不小心导致。同时,小静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发病期间损坏了小丽财物,小丽要求小静子女赔偿。此外,小朱老人因子女小何未妥善照顾,独自处于危险环境引发事故造成他人损害。

案情分析:

1、小胡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事故中自身存在过错导致小许受损,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应由小胡自己承担侵权责任,小胡子女一般无需担责。
2、小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子女作为监护人,依据《民法典》规定,需对小静造成小丽财物损坏承担侵权责任,若子女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侵权责任。
3、小何因未妥善照顾小朱,致使小朱发生事故并造成他人损害,小何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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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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