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后
股权质押是否一同转让,得分情况。
按照《
民法典》,质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时,一般情况下,
担保该债权的质权会一并转让。所以债权转让时,股权质押作为债权担保通常也会跟着转让。
但有两种特殊情况。其一,若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债权转让时股权质押不随之转让,那就按该规定执行。其二,债权转让双方和出质人能在协议里约定股权质押不随债权转让,只
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有效。
总结来说,债权转让后股权质押原则上一起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进行债权转让时,要仔细审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弄清楚股权质押的转让情况,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将对小何的债权转让给小李,小胡曾以其
股权为小何对小朱的
债务提供
质押担保。小朱和小李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但对于股权质押是否一并转让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股权质押应随债权一起转让,小李则不确定,双方为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权作为从权利从属于主债权,当主债权转让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该债权的质权一并转让。所以一般情况下,此次债权转让时股权质押应随之转让。
2、存在特殊情形,若有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债权转让时股权质押不随之转让,应依照该规定执行;若债权转让双方以及出质人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股权质押不随债权转让,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具有
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仔细审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明确股权质押的转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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