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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6.09.05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48人
律师解析:
肖像权属于人格权,侵犯肖像权一般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伪造等手段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肖像权受侵害时,受害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多种,停止侵害是让侵权人马上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排除妨碍是消除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不利影响;消除危险是防止肖像被进一步不当使用;若有非法占有肖像相关物品等情况,要返还财产;还可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侵权人还需赔礼道歉。
要是侵权人拒不担责,受害人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侵权情节、后果等,确定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和赔偿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小胡未经自己同意,在网络上公开自己的肖像用于商业宣传。小朱要求小胡停止侵权行为,但小胡拒绝。小朱认为小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小胡未经小朱同意公开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构成对小朱肖像权的侵犯。
2、小朱作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小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若小胡拒不承担责任,小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侵权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小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方式和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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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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