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债务是否要双方共同承担,关键看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
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像夫妻一起签字
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买菜、交水电费等借的钱。
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
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仍算
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擅自投资高风险项目,若不能证明投资收益用于家庭,通常不算共同债务。
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若是一方
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未经小丽同意,擅自投资高风险项目并欠下债务。债权人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该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擅自投资高风险项目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此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
2、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若为小朱个人债务,则由小朱独自承担。在离婚时,若为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