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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时,父母拆迁房该如何分割

时间:2026.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55人
律师解析:
儿子离婚时父母拆迁房的分割,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拆迁房登记在父母名下,那房子所有权归父母。儿子儿媳离婚时,这拆迁房不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内,儿媳没权利要求分割。
若拆迁房登记在儿子名下,且是儿子婚前就登记的,一般算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儿媳通常不能分割。不过,要是婚后对房屋有修缮等投入,让房屋增值了,增值部分可能涉及分割。
当拆迁房登记在儿子名下,且是婚后所得时,就得看有无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一方。有书面协议明确只赠与儿子的,拆迁房是儿子个人财产,儿媳不能分割;没明确约定的,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均等原则分割,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若拆迁房按家庭人口安置,儿媳是安置人口之一,儿媳对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部分有权益,离婚时可主张相应权益。
遇到这类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涉及小朱父母拆迁房的分割问题。该拆迁房登记在小朱名下,是婚后所得。小朱称父母有书面协议明确此房只赠与他一方,小丽则表示从未见过该协议,认为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外,婚后二人对房屋进行过修缮使房屋增值。同时,此次拆迁是按家庭人口安置,小丽属于安置人口之一。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拿出书面协议证明父母明确只赠与他一方,此拆迁房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小丽不能分割,但对于婚后房屋修缮增值部分,可能需给予小丽相应补偿。
2、若小朱无法提供书面协议,该拆迁房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均等原则分割,同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此外,小丽作为安置人口之一,对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部分有权益,离婚时可主张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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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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