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动撤诉后二次起诉是否有时间要求
时间:2026.08.3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71人
律师解析:
离婚被动
撤诉后二次
起诉存在时间要求。根据《
民事诉讼法》,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出现能影响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像一方实施严重
家庭暴力、与他人
同居等情况,就属于新情况、新理由。要是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会受理。
不过,被告
起诉离婚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被告随时能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总结来说,离婚被动撤诉后,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得等六个月后才能二次起诉;若有新情况、新理由,就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而被告起诉离婚没有这个时间约束。给大家的建议是,原告要清楚二次起诉的时间规定,若想提前起诉,需收集好新情况、新理由的相关
证据;被告则无需受此时间限制,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曾起诉离婚,后因小朱未按时出庭,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小朱想再次起诉,小丽认为小朱需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而小朱称小丽与他人同居,属于新情况、新理由,应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里“新情况、新理由”指出现足以影响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如一方实施严重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
2、若小朱能证明小丽与他人同居,那么就存在新情况、新理由,小朱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会受理;若无法证明,小朱则需等六个月后才能二次起诉。而若小丽起诉离婚,不受该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