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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物品遗留医院要担责吗

时间:2026.08.27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赔偿 阅读:1293人
律师解析:
手术物品遗留在患者体内,医院要担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患者在诊疗时受损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医疗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手术遗留物品属于明显医疗过错
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对患者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像手术操作规范、物品清点等。物品遗留在体内,说明医院手术时没尽到应有的谨慎和注意义务,违反了诊疗规范。
患者遇到这种情况,可要求医院担责。医院一般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有再次手术取出遗留物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若造成患者残疾,要赔残疾赔偿金等;给患者带来精神痛苦,患者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患者要及时收集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先和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疾病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小朱身体不适,经检查发现体内有手术物品遗留。小朱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而医院起初不愿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手术中遗留物品属于明显的医疗过错行为,此医院存在过错,应担责。
2、医疗机构对患者负有高度注意义务,手术物品遗留体内说明医院未尽到谨慎和注意义务,违反诊疗规范。
3、小朱可要求医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再次手术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若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等,若带来精神痛苦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小朱应收集病历、手术记录等证据,先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法院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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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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