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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合同诈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时间:2026.08.27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836人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陷阱等手段骗对方财产的犯罪行为。追溯合同诈骗有这些条件:
行为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有个人和单位。个人得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单位实施合同诈骗,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行为上,在签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这些情形:虚构事实,像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隐瞒真相,比如隐瞒没实际履行能力的事实;收受对方给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等。
主观上,行为人得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要是因客观原因没法履行合同,没非法占有的故意,就不构成合同诈骗。
数额上,按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中骗对方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犯罪,不同地区数额标准有差异。
要是发现可能有合同诈骗,要及时收集合同文本、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小朱声称自己有大量优质货物,但实际上小朱并没有货物且无实际履行能力。小胡依约支付预付款后,小朱携款逃匿。小胡发现后认为小朱构成合同诈骗,而小朱则称自己只是因意外情况暂时无法供货,并非故意诈骗。

案情分析:

1、从行为主体条件看,小朱作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符合合同诈骗犯罪主体条件。
2、行为条件方面,小朱虚构自己有货物的事实,隐瞒无实际履行能力的真相,收受预付款后逃匿,符合合同诈骗的行为情形。
3、主观条件上,小朱携款逃匿表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小胡财物的故意。
4、若小朱骗取小胡预付款的数额达到当地合同诈骗的数额标准,就构成合同诈骗犯罪。小胡应及时收集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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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事务唐雪榕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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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唐雪榕律师,广州人,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唐雪榕律师本科学医,后跨专业考取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接受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及研学后于2006年硕士毕业,并自此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唐雪榕律师执业十多年来,主要从事医疗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唐雪榕律师处理的案件上千件。经过了十几年的锤炼,唐雪榕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精湛的诉讼技巧,同时唐律师拥有优秀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在每件案件中为每个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专业的法律代理服务,维护了每个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致得到委托人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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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雪榕律师,已执业18年,执业地区为广东广州,认证执业律所是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医疗纠纷、行政类、公司经营、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56030860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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