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13386859305
律师简介:本人深耕法律领域多年,以民商法学为学业根基,系统研习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核心领域法律法规与实务规则,打下严谨扎实的专业功底,形成兼具法理深度与办案视角的法律思维。2015 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正式投身法律服务行业,始终秉持「专业赋能、诚信履职」的执业理念,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凭借扎实的专业积累与丰富的办案经验,本人现任沈阳市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湛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参与行业研讨、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争议公正处理等方面积极履职,兼顾实务办案与行业共建,不断拓宽专业视野、提升综合法律服务能力。 执业以来,本人聚焦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与刑事辩护两大核心领域,深耕细作、精益求精。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处理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纠纷、家事调解等案件,注重法理与情理兼顾,以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全力维护当事人婚姻、财产与人格权益。在刑事领域,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涵盖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阶段,擅长为当事人提供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法律服务,精准把握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本人始终坚守律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既以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以法治温度化解矛盾、传递正义。未来将持续深耕婚姻家庭与刑事法律领域,精进业务能力,以更专业的服务、更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保驾护航,践行律师的职业使命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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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签的财产协议通常有效,夫妻可对婚内及婚前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有效,如约定婚内财产分别所有有约束力。存在欺诈、胁迫可请求法院撤销,损害他人权益的约定可能无效。

签订婚内协议,主体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理解并自愿表达意愿。内容不得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财产约定要真实自愿。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涉及重大财产处分可公证但非必要。签订后双方应按协议履行,以避免违约纠纷。

配偶病重另一方不管,这种行为违反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病重一方可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若对方拒绝,病重方可向法院起诉。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保障病重配偶权益。

婚姻存续阶段签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就受法律保护。但涉及人身关系等特定内容的约定可能无效,如限制人身自由等条款。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患病方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否则对方可向法院请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含严重遗传病等。无过错方可申请,撤销后婚姻自始无约束力。同居财产先协议,不成则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