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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判什么刑罚

时间:2026.08.25 标签: 税务类纠纷 偷税漏税 阅读:1050人
律师解析:
刑法里,偷税漏税主要涉及逃税罪。纳税人若采用欺骗、隐瞒手段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且未经处理,按累计数额计算。
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且已受行政处罚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要是单位犯逃税罪,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建议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实申报纳税。若发现逃税行为,应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避免受到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为谋取利益,指使财务人员小许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核查,该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三十。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指使,不应承担主要责任,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朱作为公司负责人指使财务人员实施逃税行为,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若该公司为单位犯罪,除对小朱等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外,还应对单位判处罚金。若小朱能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且不存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则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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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建设工程纠纷陈明祥律师 已认证
5.0分 执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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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税务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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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简介: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注册税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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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祥律师,已执业7年,执业地区为安徽铜陵,认证执业律所是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擅长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税务类纠纷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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