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人身侵权精选解答 > 侵犯肖像权具体指的是什么行为

侵犯肖像权具体指的是什么行为

时间:2026.08.11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043人
律师解析:
侵犯肖像权指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或虽非营利但对肖像权人造成精神损害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肖像作品权利人未经同意,也不能以发表、复制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常见的侵权行为有: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像商家未经允许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恶意丑化、污损他人肖像,如在他人肖像上涂鸦、恶搞;非法制作、公开他人肖像,例如偷拍照片并在网络公开传播。
如果肖像权被侵犯,肖像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还能要求赔偿损失。要是侵权行为造成精神损害,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肖像权人遇到侵权情况,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模特,小胡是一家服装店老板。小胡未经小朱同意,将小朱的照片用于店铺的广告宣传,以吸引顾客增加销量。小朱发现后,认为小胡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要求小胡停止使用照片、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小胡则认为照片能提升店铺形象,拒绝小朱的要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小胡未经小朱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将其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2、小朱作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小胡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若侵权行为对小朱造成精神损害,小朱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