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男方在离婚后不准接走娃要怎么办

男方在离婚后不准接走娃要怎么办

时间:2026.08.1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51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男方不准女方接走孩子,女方有解决办法。
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对孩子探视权有明确约定,男方却拒绝女方接走孩子,女方先和男方协商,让男方按协议履行协助义务。要是协商不成,女方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保障自己的探视权。等法院判决后,男方还不履行,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诉讼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对探视权有明确规定,男方拒绝女方接走孩子,女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教育、警告男方,督促他履行协助义务。若男方还是拒不执行,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对男方罚款、拘留
要注意,强制执行针对的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和单位,不是孩子。另外,若男方拒绝女方接走孩子,是因为女方的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男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女方的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小朱。离婚协议明确小丽有探视权可接走孩子。但小朱拒绝小丽接走孩子,小丽先与小朱协商,小朱仍不配合。小丽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小朱需履行协助义务,可小朱依旧不执行。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双方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对探视权有明确约定,小朱拒绝小丽接走孩子,小丽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后小朱不履行,小丽可申请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小朱,而非孩子。若小朱认为小丽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小丽的探望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