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后给孩子的补贴就是
抚养费,确定抚养费数额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根据
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数额要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定。要是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
抚养费,比例能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特殊情况下,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整。比如孩子患
重大疾病需高额
医疗费,或当地生活成本高,可提高抚养费数额;要是给付方经济状况严重变差,难以按原标准支付,也能适当降低。
抚养费一般定期给,有条件的也能一次性给。如果一方没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要是双方就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对于
孩子抚养费数额产生争议。小朱有固定收入,小丽认为应按小朱月总收入的30%支付抚养费,小朱则觉得应按20%支付。同时,孩子患有轻微疾病需要一定
医疗费用,小丽主张适当提高抚养费,小朱以自己经济压力大为由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小朱有固定收入,其支付比例可在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
2、鉴于孩子患有轻微疾病需要医疗费用,属于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抚养费数额。若双方无法
协商一致,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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