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丈夫妻子结婚多年离婚怎么分

丈夫妻子结婚多年离婚怎么分

时间:2026.08.0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49人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有相应法律原则。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还有,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先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决定离婚。小朱名下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产,小丽认为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则坚称是个人财产。同时,小朱在婚姻期间私自转移了部分夫妻共同存款。此外,小丽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义务,她要求小朱给予补偿。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协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名下的婚前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归小朱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2、小朱私自转移夫妻共同存款的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小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小丽在婚姻中承担较多义务,有权向小朱请求补偿,具体补偿办法若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