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
当事人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要是已经受理了,会
裁定驳回起诉,但有例外。
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后诉和前诉当事人相同、
诉讼标的相同、
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就构成重复起诉。
不过,如果出现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
起诉,法院会依法受理。这里的“新的事实”,是指生效裁判发生
法律效力后发生的事实,不是原生效裁判没查明或涉及的事实,也不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没提出的事实。
比如,前诉判决
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在
离婚前隐藏
夫妻共同财产,再次起诉要求分割该财产,这属于基于新事实起诉,法院会准许。
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要判断自己的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若符合重复
起诉条件,要考虑是否有新的事实。如果有新的事实,准备好相关
证据,再次
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曾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小朱再次就同一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小胡认为这属于重复起诉,不应受理。但小朱称在原
判决生效后,出现了新的事实,即小胡未按合同约定交付部分货物,因此再次起诉要求小胡承担
违约责任。
案情分析: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若后诉与前诉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构成重复起诉,通常法院不予受理。但本案中小朱主张出现新的事实。
2、“新的事实”是指生效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的事实。小朱称小胡在原判决生效后未按约定交付部分货物,若该情况属实,属于新的事实,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小朱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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