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
超范围经营就是企业干了核准登记
经营范围之外的事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超范围经营,
登记机关会先责令改正,还会
没收违法所得。要是企业不改正,继续超范围经营,登记机关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而要是
情节严重,登记机关会直接
吊销其
营业执照。
一般超范围经营危害不大时,登记机关大多先责令企业停止超范围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企业拒不改正,就会被罚款。要是超范围经营情节严重,像涉及
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登记机关会直接吊销执照,企业就不能再经营了。
不过,企业从事一般经营项目,超范围经营后及时改正,没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从轻或
减轻处罚。但要是从事许可经营项目,还没取得相应许可,那
处罚就更严了。所以企业经营,一定要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要是超范围了,得赶紧改正,避免招来更严重的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的企业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日用品销售。但为获取更多利润,小朱让企业开始销售食品,这属于超范围经营。登记机关发现后,责令其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小朱表面答应,实际仍继续销售食品。登记机关再次检查发现后,准备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罚,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小范围销售食品,不应受重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的企业从事了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之外的食品销售活动,构成超范围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机关责令其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是合理的。
2、小朱在接到责令后拒不改正,继续超范围经营,登记机关有权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小朱认为不应受重罚的观点不成立,因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若其超范围经营情节严重,登记机关还可直接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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