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合同事务、交通事故
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岗位能手等 1项荣誉
18715165778
律师简介:杨友良律师,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其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与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奠定了深厚理论根基。 执业数据 2019年正式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700余件,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类案件占比约70%。年均办案量超200件,案件类型覆盖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具备高频次实战锤炼出的敏锐判断力与实务操作能力。 专业领域 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专注于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作为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团队负责人,在工程款结算、合同效力认定、工期索赔、质量鉴定等细分环节具有成熟的处理经验。对于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交易、房产继承分割等房产类纠纷,能够精准预判裁判走向,为客户提供兼具法律依据与商业理性的解决方案。 执业特点 理论功底扎实:研究生阶段专攻民商法学,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系统性研究,能够从法理层面支撑疑难案件的代理思路。 实务经验丰富:千余件案件的实操积累,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能够高效推进案件进程。 沟通协调能力突出:在执业过程中注重与司法机关的专业交流,善于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寻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路径。 执业理念 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每一个案件中贯彻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服务准则,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赢得客户信任。目前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持续为客户提供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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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决不执行,胜诉方可在两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还可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款可以付给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法院执行到款项后,一般会按照法定程序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不过,这需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要对执行款的支付进行严格审核和记录,以保障执行工作的公正、合法与规范。

执行时通常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该诉讼旨在保护非因自身原因未参诉却因生效裁判文书错误受损的第三人,一般应在知道权益受损六个月内起诉。执行程序启动意味着原判决已生效,此时提此诉会干扰执行、影响司法效率与公信力。不过在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未参诉且能证明权益受损,法院审查合理时,可能决定是否受理。

强制执行能否扣押配偶车辆需分情况。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有权扣押配偶名下车辆用于执行;若为一方个人债务,一般不能直接扣押配偶车辆,但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被执行人份额,法院可对该份额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银行有流水,不一定能判其拒不执行。判定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证明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银行有流水不必然等同于有执行能力,还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是否达到入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