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房本的房子在
强制执行时可能会被执行。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能对
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等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没房本但能证明是被执行人合法财产的房屋,法院可进行查封。
在实践里,房屋已建成且被执行人实际占有使用,即便没办房本,法院也可采取预查封措施。等房屋具备办理
产权登记条件,预查封自动转为正式查封。之后,法院可通过拍卖、变卖等处置房屋,用所得款项
清偿债务。
但执行没房本的房屋有复杂性。若存在产权争议,第三人对房屋
主张权利并提出
执行异议,法院要审查异议是否成立。若异议成立,可能中止执行。另外,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一般不能拍卖、变卖或抵债,不过可以查封。
对于
债权人,要积极收集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
证据,配合法院执行。对于被执行人,若房屋是生活必需居住房,可向法院说明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被小胡
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偿还
债务。执行阶段,发现小朱名下有一套未办理房本但已建成且实际占有的房屋。法院决定对该房屋采取预查封措施。然而,第三人小丽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并提出执行异议,称该房屋是自己
出资购买,只是登记在小朱名下,要求中止执行。
案情分析: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等
财产权,法院可进行查封。虽该房屋没房本,但小朱实际占有使用,法院采取预查封措施合理。
2、当第三人小丽提出执行异议时,法院需审查异议是否成立。若异议成立,可能会中止执行。另外,若该房屋是小朱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可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