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医疗事故指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的事故。认定医疗事故,需符合以下条件。
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要合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需依法取得执业资格。
行为必须具有
违法性,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的基本准则。
主观上存在过失。医务人员应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让患者出现不良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没预见,或虽已预见却轻信能避免。
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像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
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损害后果由医疗过失行为直接造成。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若遇到疑似医疗事故,患者可收集相关
证据,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因身体不适前往某医疗机构就诊,该机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其诊治的医生小胡也具备执业资格。小胡在为小朱诊疗过程中,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未仔细询问病史就开具了药物。小朱服用药物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身体受到损害。小朱认为这是医疗事故,要求医疗机构
赔偿,而医疗机构则认为小胡虽有失误,但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案情分析:1、该医疗机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小胡具备执业资格,符合医疗事故主体要求。
2、小胡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3、小胡未仔细询问病史就开药,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4、小朱服用药物后身体受到损害,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
5、小朱的损害后果是因为小胡违反规范开药直接导致的,二者存在因果关系。综上,此事件符合
医疗事故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