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时,职工生活费属于职工债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破产财产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接着就要还所欠职工的
工资、医疗和
伤残补助、抚恤费、应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和
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规定的
补偿金,职工生活费也包含在内。
企业
拖欠的职工生活费在第一清偿顺序。
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后,会调查、公示职工债权。要是职工对清单记录有意见,可以让管理人修改;若管理人不改,职工能
向法院起诉。
如果企业破产财产够,职工生活费能全拿到;要是不够还同一顺序的所有债务,就按比例分配。所以,职工得留意企业
破产程序的情况,及时向管理人申报生活费等职工债权,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要是遇到复杂问题,也可以找专业人士精准咨询。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企业拖欠小许等职工生活费,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后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公示。小许发现自己的生活费金额记录有误,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却不予更正,双方产生争议。小许不知自己的生活费能否得到保障,遂咨询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职工生活费属于职工债权范畴,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生活费应在第一清偿顺序中受偿。
2、职工对债权清单记载有异议时,可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若企业破产财产足够支付,职工生活费能全额受偿;若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所以职工应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及时申报生活费等职工债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