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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哪些财产无需参与分割

时间:2026.07.1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08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有些财产不用参与分割。下面为大家介绍常见的几类。
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用分割。比如结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车子,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哪怕婚后两人一起住,房子还是买房那个人的。
一方因人身损害得到的赔偿或补偿也不用分割。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这些是对受害者身体受伤的补偿,有特定人身属性,只归受害者。
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同样不参与分割。要是遗嘱写明某套房子由夫妻中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说某笔财产只给一方,那这财产就是这一方的。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也不用分割,像男士剃须刀、女士化妆品,有特定个人属性。
还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一兜底条款,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精神认定。大家遇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可多了解相关法律,也可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丽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小丽则坚持该房是其婚前财产不应分割;同时,小朱还要求分割小丽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小丽也不同意。此外,小丽父亲遗嘱明确留给她的一套房产,小朱也想分割,而小丽认为这是遗嘱确定只归她的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小丽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即便婚后共同居住,仍归小丽所有,小朱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小丽的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只归她一方,小朱不能分割。
3、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小丽父亲遗嘱明确留给她的房产,小朱不能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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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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