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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哪种医疗事故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6.07.14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333人
律师解析:
在医疗领域,有一种犯罪医疗事故罪,这和咱老百姓就医安全息息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要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身体健康严重受损,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那啥样算构成这个罪呢?首先主体得是医务人员,像医生、护士这些直接负责诊疗护理的人。主观上得是过失,就是本来应该能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让就诊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受损,却因为疏忽没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觉得能避免。
客观方面,得是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受损。严重不负责就是在诊疗护理时违反规章制度和常规,比如擅自离岗、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健康严重受损一般指就诊人残疾、器官损伤影响功能等情况。
要是医务人员有这些严重不负责的行为,还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受损的后果,那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犯医疗事故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医务人员可得认真负责,咱患者也得了解这些,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护士。在一次值班过程中,她擅离职守去跟朋友聊天。此时,患者小何按铃求助,因无人应答病情逐渐恶化。等小朱回到岗位发现时,小何已因错过最佳治疗时间,造成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小何家属认为小朱应承担刑事责任,小朱则觉得自己并非故意,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

1、主体方面,小朱作为护士,属于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医务人员,满足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条件。
2、主观方面,小朱擅离职守,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却因疏忽没有预见,体现为过失。
3、客观方面,小朱擅离职守违反了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常规,严重不负责任,且造成了小何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符合该罪客观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朱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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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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