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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破产他的在建房怎么赔偿

时间:2026.07.03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350人
律师解析:
老板破产时,在建房赔偿问题该咋处理?这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下面就为大家梳理一下。
要是在建房已办理预售许可,购房者也付了购房款,那购房者对房屋是有一定权益的。法律规定,消费者付了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后,承包人对该商品房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买受人。
而建设工程承包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就在建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拿到钱,但要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这个权利。
破产程序里,在建房会被当作破产财产清算。破产管理人会对其评估,然后按法定顺序分配。顺序是: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给职工发工资,支付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在建房有抵押担保物权担保权人能就抵押物变现价值优先受偿。
总之,在建房赔偿得综合考虑各方权益和法律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处理。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家企业老板,企业破产时还有在建房未完工。小胡是该在建房的建设工程承包人,要求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小丽等购房者已支付了购房款,认为自己对房屋有权益。小静作为担保权人,也主张对在建房的优先受偿权。各方就在建房的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所以小丽等购房者的权益应得到保障。
2、建设工程承包人小胡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需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可就该在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在破产程序中,在建房会被纳入破产财产清算,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支付职工工资等、欠缴的社保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4、小静作为担保权人,对在建房享有优先受偿权,可就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受偿。最终在建房赔偿需综合各方权益和法律规定按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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