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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肇事致人死亡应如何去赔偿

时间:2026.06.22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059人
律师解析:
车辆肇事致人死亡赔偿问题备受关注。赔偿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首先是丧葬费,它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半年的总额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方面,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通常按二十年计算。不过,若死者超过六十岁,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岁的,按五年计算。
扶养人生活费则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算。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算到其十八岁;若被扶养人既无劳动能力又没其他生活来源,算二十年。同样,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另外,还可能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在赔偿顺序上,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不够的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赔,要是还有不足,就由侵权人承担。

案情回顾:

小许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小胡死亡。小胡家属要求小许进行赔偿,双方就赔偿项目和金额产生争议。小胡家属认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各项赔偿项目足额赔偿,而小许觉得部分赔偿标准过高,不愿全额承担。

案情分析:

1、车辆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包含多方面。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酌定,还可能涉及医疗费等费用。赔偿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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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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