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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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不影响其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若对方公司诉求合法且证据充分,仍可提起诉讼。重组是公司改善财务或调整经营策略之举,与诉讼权利无直接关联。不过,重组时诉讼会对进程有一定影响,如协调利益、暂停业务等。对方是否起诉及结果取决于具体纠纷和证据,涉及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重组裁员,老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若公司裁员程序合法且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老员工应获得相应经济补偿;若裁员不合法,老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主张赔偿金。老员工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债务重组中利息是否计入重组收益,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利息进行豁免等让步,减少的利息部分可计入重组收益;若仅是正常约定利息按重组协议履行,未发生债务豁免等情况,利息通常不计入重组收益。

负债是否归属于资产组需视情况而定。通常资产组账面价值只考虑可直接归属于、可合理且一致分摊至该资产组的资产,不包括已确认负债。但如果不考虑负债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那么该负债应归属于资产组,参与资产组减值测试等相关计算。

工作15年公司重组若不给补偿,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明确指出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提起劳动仲裁,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应有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