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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子女可不可以得到赔偿

时间:2026.06.1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96人
律师解析:
1.子女通常无法因男方出轨赔偿。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无过错的配偶,不是子女。
2.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男方出轨符合“与他人同居”等情况,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诉讼中索赔。
3.子女不是婚姻关系主体,无婚姻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抚养权财产分配会照顾子女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育有一子小胡。小朱在婚姻期间出轨他人,小丽决定与小朱离婚。小胡认为父亲的出轨行为给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求父亲给予赔偿。而小丽则以小朱出轨符合重大过错情形为由,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小胡能否获得赔偿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配偶,子女并非婚姻关系主体,不享有基于婚姻关系过错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小胡不能因小朱出轨获得赔偿。
2、若小朱的出轨行为符合“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情形,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另外在抚养权和财产分配方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权益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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