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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对方推倒成轻伤一级,能算过失吗

时间:2026.06.14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120人
律师解析:
1.把人推倒致轻伤一级是否算过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并非故意伤人,因疏忽没预见后果或轻信能避免,像日常接触中意外碰撞、拉扯致对方倒地受伤,可能构成过失。
2.若双方有冲突,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即便用推倒方式致轻伤,会认定为故意伤害
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涉嫌犯罪,要担刑责过失致人轻伤一般不犯罪,只承担民事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在商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小朱将小胡推倒,导致小胡轻伤一级。小胡认为小朱是故意伤害自己,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小朱称自己并非故意,只是在双方拉扯中因一时疏忽才将小胡推倒。

案情分析:

1、判断小朱把小胡推倒致轻伤一级是否算过失,要依据具体情况。若小朱并非故意针对小胡实施伤害行为,其推倒行为是因疏忽大意未预见可能造成轻伤后果,或虽预见但轻信可避免,就可能构成过失。就本案而言,如果是双方在拉扯这种日常接触中的意外情况,小朱无伤害故意,可认定为过失。
2、若小朱有主观上伤害小胡的故意,即便以推倒方式致使小胡轻伤,也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而过失致人轻伤通常不构成犯罪,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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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56 执业17
专长: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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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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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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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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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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