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婚姻家庭咨询师优秀学员,并入选专业人才库。等 2项荣誉
律师简介: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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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若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第三人致伤,由第三人担责,幼儿园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幼儿园儿童受伤责任划分需视情况而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若是第三人造成儿童损害,由第三人担责,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两个小孩一起玩一方受伤,责任认定需具体分析。若一方小孩有过错致对方受伤,其监护人通常要承担侵权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若属意外事件且双方均无过错,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对犯罪的未成年在校生处置,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决定,必要时专门矫治教育。对应负刑责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审判以适合其身心特点方式进行,保障诉讼权利。量刑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还会与学校、家庭配合教育疏导,助其回归社会,符合条件可封存犯罪记录。

幼儿园小朋友打架伤人,一般侵权方监护人担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伤人监护人担侵权责任,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打架在幼儿园内发生,幼儿园若没尽责要担责,能证明尽责则免责。通常先由伤人方监护人赔偿,若幼儿园没尽责,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