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重新鉴定:保险公司若不认
伤残鉴定,可依
保险合同和规定,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
申请重新鉴定,由指定机构进行再次评定。
2.拒赔:保险公司以不认可结果为由拒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若觉得合理,可协商要求其说明不认依据。
3.
诉讼:协商无果,被保险人可诉讼维权,提交
证据,由法院认定鉴定效力,按判决确定
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
意外事故中受伤,经鉴定构成
伤残。小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提交了伤残鉴定报告。然而,保险公司不认该伤残鉴定,先是要求重新鉴定,小朱同意后,新的鉴定结果仍与原鉴定相近,但保险公司依旧以不认可鉴定结果为由拒赔。小朱认为自身主张合理,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其说明不认鉴定的理由及依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有权利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由指定机构再次鉴定,这是其在
保险理赔流程中的合理操作。
2、保险公司以不认可鉴定结果拒赔时,被保险人小朱认为自身主张合理,先进行协商要求说明理由,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认定伤残鉴定效力,并根据判决确定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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