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当事人觉得
违约金过高,可让法院或
仲裁机构适当降低,但要先证明约定的
违约金比损失高很多。
2.损失包含实际损失和
可得利益损失。法院判时,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公平诚信原则衡量。
3.违约金超损失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过高。
4.当事人要适时申请调整,积极
收集证据,配合
司法程序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后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小朱主张合同履行中小李实际损失仅10万元,2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时,需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小朱需证明2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小李的损失。
2、损失主要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衡量。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若小朱能证明小李实际损失10万元,20万元违约金已远超此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小朱应在适当时间提出调整申请,积极收集证据,配合司法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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