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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诉讼中究竟谁才是被告

时间:2026.06.03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48人
律师解析:
1.撤销权诉讼被告确定要依据具体情况。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单方行为,被告是债务人;撤销双方行为,债务人和第三人通常为共同被告。
3.若只撤销部分行为且不涉及第三人权利义务,可只列债务人。
4.第三人提供担保,债权人撤销处分行为时可列担保人为被告。
5.确定被告要结合案件事实和行为性质,保障债权人权益与诉讼顺利。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小李曾单方放弃了一笔到期债权,小朱认为此行为损害其债权,便提起撤销权诉讼,将小李列为被告。另外,小胡和小丽是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小胡为逃避债务与小静签订了财产转让协议,小胡将自己名下房产低价转让给小静。小胡的债权人小丽行使撤销权,将小胡和小静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案情分析:

1、在小朱与小李的案件中,小李放弃到期债权属于单方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当撤销债务人的单方行为时,债务人是被告,所以小朱将小李列为被告是正确的。
2、在小丽与小胡、小静的案件中,小胡与小静的财产转让是双方行为,原则上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双方行为时,债务人和第三人是共同被告,因此小丽将小胡和小静列为共同被告符合法律要求。撤销权诉讼被告的确定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撤销行为的性质来判定,以此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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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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