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若对事故认定有异议,交警未到如何处理

若对事故认定有异议,交警未到如何处理

时间:2026.06.03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145人
律师解析:
1.对事故认定有异议且交警未到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基础上,于车辆后方设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拍照或录像记录现场。
2.寻找目击证人,留存其联系方式。
3.轻微事故可先挪车协商责任,协商不成则等交警来。遇不配合或逃逸情况,及时报警
4.交警到达后如实陈述,提供证据与证人信息,认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驾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未到现场。小朱认为小李应负主要责任,小李则觉得小朱也有很大过错,双方对事故认定产生异议。小朱积极在车辆后方放置警示标志,对现场拍照、录像,还找到了一位目击证人小静并留存其联系方式。小李却觉得没必要收集证据,只想赶紧协商解决。两人就事故责任协商无果,且小李有不配合的迹象。

案情分析:

1、在交警未到现场且双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时,小朱的做法是正确的。他保障了自身安全,通过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还收集了现场证据和证人信息,这些都有助于后续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2、小李不重视证据收集且不配合处理的行为不可取。当协商无果且出现一方不配合情况时,双方应等待交警到达。后续若小朱对事故认定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