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案件受理费:通常
败诉方承担。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依具体情况定
当事人分担数额。共同
诉讼败诉的,法院按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分担数额。
2.
财产保全费:先由申请人预交,最终败诉方承担。胜诉但
被保全人有过错,法院可判被保全人承担。
申请保全人败诉,一般自行承担。申请保全人撤回申请,法院酌情定其是否负担及数额。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为防止小李
转移财产,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并预交了财产保全费。诉讼结束后,法院判决小朱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此时对于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的负担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财产保全费应由败诉的小李承担,案件受理费也应多由小李承担;小李则认为应按各自责任比例分担。
案情分析:1、关于案件受理费,根据法律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所以本案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责任等具体情况,确定小朱和小李各自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数额。
2、对于财产保全费,小朱作为申请人已预交。因小朱部分胜诉,若被保全人小李有过错,法院可决定由小李承担;若小李无过错,可能会按责任比例分担。若法院采取
保全措施后小朱撤回申请,法院可酌情决定小朱是否负担及负担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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