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持有的股权应如何去分割
时间:2026.06.02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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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离婚时
股权分割需分情况。如果
股权属
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处理。
2.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股东一方若受让股权,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可成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买,法院分割转让所得;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方可成股东。
3.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直接按市场价格分割。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
财产分割时,双方对小朱持有的某
公司股权产生争议。该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小丽并非该公司股东。小朱希望继续持有股权,给予小丽一定
经济补偿;小丽则想获得部分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查明,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若双方协商将
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非股东配偶,需看其他股东的态度。若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小丽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法院将根据实际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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