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第三方聊天内容属电子数据类
证据,可作
诉讼证据,但需满足条件。
2.内容要真实,即原始且未篡改,可通过公证、鉴定增强证明力。
3.要有关联性,与案件事实紧密相关,能证明争议焦点。
4.获取手段需合法,不能用非法侵入、
窃取等方式。
5.满足条件后,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其证明力。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小朱为证明自己主张,向法院提交了与小胡的第三方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小李质疑该证据有效性,认为聊天记录可能被篡改,且与案件关联性存疑,同时质疑小朱获取记录手段合法性。
案情分析:1、法院判断该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需查看其是否满足相关条件。在真实性上,小朱应证明记录是原始未篡改的,可采用公证、鉴定等方式增强证明力。若无法证明,聊天记录真实性存疑。
2、关联性方面,需看聊天记录与案件争议焦点有无紧密联系,能否证明相关主张。若缺乏关联性,即便真实也无法作为有效证据。合法性上,若小朱获取记录手段
违法,该证据也不能被采纳。法院会依据上述条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定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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