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打官司时,不少原告以为开庭前口头说
撤诉就行,其实大多时候这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原告要撤诉,得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书。书面申请能清楚表明原告的撤诉意愿和相关情况,方便法院审查和存档。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
审判人员把原告口头撤诉的意思记下来,原告再签字或盖章确认,那也能算有效的撤诉申请。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撤诉会不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违反法律等。要是撤诉会带来这些不好的后果,法院可能就不准许撤诉。
要是法院准许原告撤诉,
诉讼程序就结束了,不过原告在
诉讼时效内还能再次
起诉。所以,大家要注意,一般撤诉得书面申请,特殊情况记录确认也可以,但最终准不准许,得由法院审查决定。
案情回顾: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许,要求其偿还借款。在
法院开庭前,小朱口头向法官表示要撤诉。小许认为小朱既然口头说了撤诉,案件就应终结;但小朱之后又反悔不想撤诉了。双方对于小朱口头撤诉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原则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申请撤诉应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书,小朱仅口头说撤诉通常是无效的。
2、不过若审判人员将小朱口头撤诉意思表示记录在卷,且小朱签字或盖章确认,可视为有效撤诉申请。
3、法院对小朱的撤诉申请有审查权,会考量撤诉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是否违背法律等。若有负面后果,法院可能裁定不准许撤诉。
4、若法院准许小朱撤诉,诉讼程序终结,小朱可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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