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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要件所涉及的内容有哪些方面

时间:2026.05.25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339人
律师解析:
想知道合同怎样才算成立吗?其实合同成立要件分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
先说一般要件。其一,得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是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得有两个及以上主体,而且这些主体得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表达想法、承担责任。其二,当事人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像买卖合同里,买卖双方得对商品、价格、交付时间地点等核心内容想法一致。其三,合同订立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合同有书面、口头等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用书面形式,那就得用书面形式。
特殊要件是特定合同需要的特殊条件。比如实践合同,除了当事人意思一致,还得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才成立。要式合同则要满足特定形式要求,像建设工程合同就得用书面形式。
所以,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要综合考虑一般要件和可能存在的特殊要件。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达成口头买卖协议,约定小朱向小胡购买一批货物,双方对货物数量、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然而,小朱事后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协议。小胡认为口头协议已达成,小朱应履行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一般要件来看,小朱和小胡作为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但法律并未明确该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口头形式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成立的。
2、此案例不涉及特殊要件情况,因为该合同并非实践合同或要式合同。所以,小朱以未签订书面合同拒绝履行协议缺乏法律依据,该合同成立,小朱应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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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律师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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