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飞单就是销售人员把本应属于自己公司的业务,偷偷转到其他公司,给自己捞好处。离职前后的飞单行为,可能会触犯以下
罪名。
要是
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司的商业机会私下给别人,让公司损失惨重,就可能构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靠职务便利,收别人财物,为别人办事,钱收得还不少。销售飞单给自己弄好处,就符合这个罪的条件。
如果在飞单过程中,侵犯了原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可能构成
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包含技术、经营等信息,离职前后飞单,用了原公司那些保密的、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就可能
犯罪。
但是不是真构成犯罪,得看具体情况,像飞单金额、损失大小等。要是被认定犯罪,那就要负
刑事责任。就算不构成犯罪,原公司也能通过
打官司,让离职销售
赔偿损失。所以,销售们可得注意了,飞单行为风险大,千万别因小失大。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在离职前,他将本应属于所在公司的一笔重要业务私下转移到了另一家公司,从中获取了一笔私利。原公司发现后,认为小朱的行为不仅
利用职务之便将商业机会给了他人,还可能使用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要求小朱
赔偿,小朱则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无需赔偿,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小朱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商业机会私自提供给他人并谋取私利,若使原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的
构成要件,有可能构成该罪。
2、若小朱在飞单过程中使用了原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公司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信息,侵犯了原公司商业秘密且造成重大损失,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飞单金额、造成损失大小等具体情况判断。即便不构成犯罪,原公司也可通过
民事诉讼要求小朱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