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清算时,很多人关心
债务该怎么还,其实清偿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首先要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就是处理破产案件产生的
诉讼费、管理
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
债权人利益和
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产生的债务,像因履行未完成合同产生的债务。这两者用债务人财产随时还。要是债务人财产不够还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就先还破产费用;要是连一种都还不清,就按比例还。
接下来是职工债权,也就是破产公司欠职工的
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还有该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社保费用,以及按规定应给职工的
补偿金。
再之后是破产公司欠缴的除职工部分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税款。
最后才是普通
破产债权。如果
破产财产不够还同一顺序的所有债务,那就按比例分配。
了解这些清偿顺序,能让大家在
公司破产时,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能拿到的补偿,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案情回顾:小许经营的公司因
经营不善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在
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有限,对于清偿顺序问题产生争议。破产费用包含案件
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因未履行完毕合同产生的债务。职工小朱等人要求先支付工资等费用,而债权人小胡则希望优先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先行清偿破产费用;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按比例清偿。
2、职工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医疗等费用及补偿金应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清偿。
3、破产人欠缴的除
职工社保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在职工债权之后清偿。
4、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清偿。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所以小朱等人的职工债权应优先于小胡的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