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交通事故起诉时,很多人会纠结要不要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其实,从法律层面讲,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是个不错的选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要是
机动车出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车主一方责任的话,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
赔偿。不够的部分,由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要是还不够,或者没买商业险,就由
侵权人来赔偿。
把保险公司拉进
诉讼,对
受害人很有好处。保险公司有专业理赔流程,资金也有保障,能直接在保险范围内担责,避免了侵权人赔不出钱的情况。并且在诉讼中,它可以直接核算
赔偿金额并理赔,提高了赔偿效率,让受害人少花时间和精力去维权。
但最终是否要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要是受害人和保险公司已经谈好赔偿,也能顺利拿到钱,那只
起诉侵权人也没问题。可要是担心侵权人赔不起,或者赔偿过程中会有麻烦,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会更保险。
案情回顾:小许驾车与小李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小李车辆受损及身体受伤。小李欲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小李面临一个抉择,是只起诉侵权人小许,还是将小许车辆的保险公司也一起起诉。小李担心小许赔偿能力不足,同时也不确定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是否有必要。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机动车发生事故属一方责任时,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赔偿,仍不足或未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能保障小李合法权益,避免小许无力赔偿的风险,且保险公司参与可直接核算理赔,提高赔偿效率,减少小李维权成本和时间。不过,小李有自主选择权,若已与保险公司就赔偿达成一致且能顺利获赔,也可只起诉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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