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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能办取保

时间:2026.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085人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里,有些情况当事人通常办不了取保候审。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没办法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就不能办理。像可能会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可能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或者企图自杀、逃跑等情况。
其次,累犯和犯罪集团的主犯一般也很难取保候审。累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犯罪集团主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危害大。
再者,用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明他们有逃避法律制裁的故意和行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最后,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也不适用取保候审,比如犯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要是遇到刑事案件想了解能否取保候审,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逮捕。在侦查过程中,小朱试图通过自伤的方式逃避侦查。同时,小朱还是一个犯罪集团的主犯,其在集团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小朱被认为可能会实施新的犯罪,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且有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的嫌疑。小朱及其家属申请取保候审,但遭到了警方拒绝。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犯罪集团的主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依据相关规定,犯罪集团的主犯一般难以取保候审。
2、小朱采用自伤办法逃避侦查,表明其有逃避法律制裁的故意和行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小朱涉嫌故意杀人这一严重暴力犯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通常不适用取保候审。
4、小朱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毁灭证据等,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所以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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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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