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里约定向双方
法院起诉大多是没用的。按照《
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的
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方的法院
管辖,像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这些地方的法院都可以,但不能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且选的管辖法院得明确又唯一。
要是合同约定向双方法院起诉,这就相当于选了两个以上的法院。毕竟双方当事人所在地一般不一样,这就等于同时选了两个不同的法院,不符合管辖法院明确且唯一的要求,会让管辖法院不明确。等真
发生纠纷了,双方可能会在管辖法院上起争执,不利于纠纷快速解决。
所以,为了
保证合同约定管辖有效,最好在合同里明确一个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来管辖。这样能避免因管辖问题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让
纠纷解决更顺畅。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
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小胡则主张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问题陷入争执。
案情分析:1、依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选择的管辖法院应明确且唯一。
2、本案中合同约定向双方法院起诉,因双方所在地不同,等于选择了两个不同法院,不符合管辖法院明确且唯一要求,导致管辖法院不明确,不利于纠纷及时解决。所以合同中这种约定无效,为确保约定管辖有效,应明确约定一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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