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四川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 4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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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向丽琼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本科。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于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十六年。向律师品格高尚、业务精湛,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法律顾问工作。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有影响力的刑事、民商事案件,担任当地多家行政机关(包括市委市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先后被巴州区司法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律师协会、四川省律师协会、中共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党员示范岗”、“巴中市优秀律师”、“巴中市优秀党员律师”、“四川省优秀女律师”、“四川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向律师以女性独有的耐心、细致和精专的业务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社会各界一致高度好评。 向丽琼律师部分案例: (1)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过提交辩护意见,与检察官多次交换意见,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2)黄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检察院初步量刑建议10年有期徒刑,向律师经过不懈努力,提交多份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黄某被判缓刑,获得自由。 (3)蒋某涉黑,被检察院指控为黑社会犯罪集团积极参加者,经过向律师辩护,法院认定为一般参加者,获得轻判; (4)吴某涉黑,被检察院指控为黑社会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经过辩护,法院认定为非骨干成员,获得轻判; (5)黄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获得罪,经过辩护,法院认定为非主犯,获得轻判; (6)杨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被判实刑,二审经过向律师辩护,改判缓刑; (7)刘某非法利用利息网络罪,一审被判实刑,二审经过向律师辩护,改判缓刑; (8)郑某涉嫌组织卖淫罪,经过辩护,法院最终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轻判; (9)岳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检察院指控应以两罪并罚,经过辩护,法院最终以介绍卖淫罪一罪轻判; (10)祝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一年执行,检察院以祝某应与上游人员苟某同为盗窃罪的共犯提起抗诉,要求加重处罚,经过辩护,检察院自愿撤回抗诉。 (11)缪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经过不懈努力,寻找缪某具有的自首、从犯等从轻、减轻情节的证据,法院最终认定缪某具有自首情节,系从犯,获得轻判; (12)彭某涉嫌跨境诈骗,经过辩护,获得轻判。 (13)赵某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罪,被指控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向律师为该案第一被告辩护,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法院采纳了向律师辩护意见,认定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赵某获得轻判,该案被中央1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14)刘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侦查阶段,向律师多次会见刘某,向其重复了解案情后 与承办警官多次沟通,交换意见,最终侦查机关对刘某刑事转行政处罚,刘某得以脱罪; (15)宋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经过辩护律师阅卷、与检察官沟通,提交不起诉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宋某获得不起诉; (16)刘某涉嫌掩隐罪,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经会见刘某,了解其涉案情况,与承办警官多次沟通、交换意见,辩护意见被采纳,在侦查阶段案件由刑事转为行政处罚,刘某获得人身自由。 向律师还代理多起合同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案件获得胜诉,赢得当事人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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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监控情况下录的口供通常有用,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属法定证据种类。只要来源合法、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与案件相关联,就有证据能力。司法实践中,口供可为侦查提供线索、还原事实,但因主观性和易变性,不能仅凭口供定罪。若能与其他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可作定案依据。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是否重新设定举证期,需分情况而定。若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对异议作出裁定,若异议不成立被驳回且当事人未上诉,法院通常会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若当事人上诉,二审维持原裁定,由原审法院继续审理时,一般也会重新确定举证期。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举证材料通常会交给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会组织证据交换等程序,按法定程序将被告证据送达原告,保障其质证权利。开庭前,法院安排双方了解彼此证据和主张,原告借此知悉被告证据并在庭审质证。此举保障诉讼公平公正,助双方充分辩论、法院查明事实,被告举证材料一般经法院转交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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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时间超期需准备多方面证据。包括装修合同,明确约定的工期可作判断超期依据;施工记录,如工程日志、监理报告等能反映实际施工进度;往来沟通记录,像邮件、短信、微信等可证明双方就工期问题的协商情况;此外,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也能辅助证明工程进度及超期状况。